寿光市国有机械林场
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材料


为进一步探索新时代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新机制、新模式,认真落实中共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》,更好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,助力乡村振兴和打赢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,2023年12月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开展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工作,寿光市国有机械林场(以下简称林场)被选中为北方集体林区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,开展深化国有林场改革、场外造林、林下经济、森林旅游等试点建设。

一、基本情况

山东省寿光市国有机械林场位于渤海莱州湾南岸的滨海盐碱地带,成立于1959年10月,是我国第一个改良重盐碱地并取得大规模造林成功的国有林场。现管护总面积3.5万亩,属生态公益型林场。

2018年,林场改革圆满完成,建立了有利于林场长远发展、独具特色的林场改革和发展模式,经营管理更加科学高效,发展模式更顺畅,民生福祉持续提升,改革后,成立了国有企业:寿光林业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,集团和林场实行“双轨制、一体化”和“林苗一体化”运营,共同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。

二、经验做法

(一)创新提升林旅融合发展模式

林场立足现有资源,1998年投资建成寿光林海生态博览园,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建立在滨海重盐碱地上的旅游景区。占地面积945公顷的寿光林海生态博览园,现为国家级湿地公园、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。立足林业生态优势,实施森林康养产业化战略,打造“绿色生态”康养品牌,书写了融生态文化、生态旅游、森林康养于一体的林业发展新篇章。

(二)创新提升林下经济和盐碱地生态立体综合养殖模式

林场遵循“绿色、生态、高效、立体、循环”原则,充分利用林下闲置土地和空间资源,大力发展林下经济,由传统单一的营林模式向林下种植、林下养殖等多种林农高效复合经营模式发展转变,形成了以“上林下藕、藕鱼(虾、蟹)套养、鸭鹅混养”立体种养模式和高效农林渔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。同时,坚持农业产业化、绿色化、生态化、特色化、高端化、品牌化发展方向,注册成立了恒硕家庭农场,大力培育盐碱地优质特色农产品,着力打造“4A级生态景区,原产地食材优选”的招牌,全面叫响“博翠霖”品牌,形成了以林海莲藕、林海咸鸭蛋、林海小米、林海淡水鱼等为代表的盐碱地特色林产品品牌。

(三)场外造林,增强林场发展活力

寿光林场利用苗木、技术优势积极走出林场,通过政府租地,积极开展营造林建设,并于2015年入选全国首批场外造林示范林场。寿光林场发展场外造林是由寿光市政府负责土地及拆迁补偿费用,依法办理土地流转手续,负责安置转让土地的村民,由地方政府牵头,依法办理土地流转手续的模式简化了林场征地手续,林场方面则负责筹措资金,组织实施造林和营林。通过这种模式,有效解决了国有林场造林用地问题,增强了林场发展活力,增加了林地和森林面积,实现经济效益、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“三赢”。

(四)国有林场改革实行“双轨制、一体化”运营机制

寿光林场现为寿光市政府直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全面负责寿光林场林地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监管。2018年2月6日,经寿光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,寿光林场成立了寿光林业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,与林场实行“双轨制、一体化”运营,搭建了有利于林场长远发展、独具特色的林场改革和发展模式,共同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,经营管理更加科学高效,发展模式更顺畅,民生福祉持续提升。

(五)林资源可持续经营

寿光林场面积 1384.8 公顷,长期以来,林场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进行改碱治土取得了明显效果。科学造营林,提高森林培育质量和森林资源数量的增加,造营林生产经营的推进,又为森林资源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。2018 年以来,残林改建及更新造林共计 1500余亩。严格落实生态林管护责任制,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保护。高标准做好森林资源培育和整地、浇水、施肥、修枝、灭荒、病死残树清理等日常管护工作,进一步改善了林相,森林生态、康养效益充分凸显。另外,林场针对沿海防护林的特点,抽出专门力量实施森林保护,成立了护林防火队伍,并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合作,积极开展林木病虫害防治预测预报,建立了市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。由于防控措施到位,林场从未发生重大林木火灾及恶性毁林案件,森林病虫害得到了有效控制,使得莱州湾畔的这片绿洲得以健康发展。

三、主要成效

(一)实行“事企分离”之后,职能分工明确,提高了整体运行效率按照“事企分离”原则推进改革,保护培育森林资源职能、生产经营职能明确。一是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;二是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,整体运行效率明显提高。

(二)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生态保护优势更加显著。林场履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职能,主要实现林业的生态效益。林场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,维护生态安全,在上级林业部门指导下,对林场生态公益林实行培育和管护。

(三)寿光林业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企业,经营管理能灵活地适应市场新常态。寿光林业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湿地公园、森林公园等区域内林业资源的运营管理职能,实行联合党委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。根据所经营的非林木经营性资产及场外造林、湿地公园、部分森林公园等资源,设有林海化工有限公司、林海园林公司、林海旅游公司、水产养殖公司等经营主体,进一步盘活了区域内森林资源。公司经营性收益按一定比例反补林场用于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护,增强了林场发展活力。公司与林场形成“双轨制、一体化”的良性运行机制,共同维护林场稳定和健康发展。

经过多年的创新探索,开创了盐碱地大面积改造的“寿光模式”。“林盐结合”“林农结合”“林果结合”“林牧结合”“林渔结合”“林旅结合”,在一个寸草不生的盐碱地上,走出了一条集高效生态林业、生态旅游、循环养殖、森林康养为一体的生态发展之路,走出了林场改革的“寿光路径”,创造了国有林场发展的“寿光经验”,闯出了一片新天地。